问 题

发表人:肖** 提问时间:2018-03-06

标题:门诊特殊病糖尿病终身鉴定问题

我是天津企业退休异地安置人员,患多年糖尿病。请问:我市门诊特殊病糖尿病终身鉴定为什么必须回原地医保定点医院做?不回去做,就必须执行每两年做一次并报社保备案批准,才能按门诊特殊病报销。为什么必须要回原地做糖尿病终身鉴定?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8-04-08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糖尿病的门特准入有明确的鉴定标准,承担糖尿病门特准入鉴定职能的机构均为我市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部门对其均有监督检查管理机制,既要确保糖尿病患者得到及时鉴定并享受门特待遇,也要通过鉴定排除虚假门特登记,防止医保基金流失。

依据津人社局发【2013】76号文件,经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鉴定机构鉴定并在社保经办机构登记的患者,除医保监督检查机构认为需要复查鉴定的外,不再通过复鉴重新登记确认其门诊特定病种资格。

对于在本市其他医疗机构鉴定,以及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未经指定的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鉴定机构鉴定的,按照本市糖尿病管理的有关规定,每两年复查登记一次。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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