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党员关系的转接问题及入党转正时间的认定
本人现因工作变动需要将党组织关系转入天津市北方人才市场党委,本人已经持有原所在单位的党组织介绍信前往办理,但现场告知他们的系统里面没有显示出我的入党时间,因为本人的党员档案于2016年已经转入天津市北方人才市场,于是我去该处的档案部门进行查询,在查询过程中,档案管理人员说我的入党志愿书上预备时间是2010年11月6日,而转正意见落款时间是2011年10月31日,提早了六天,便以考察期不足一年拒绝我的党组织关系转入,让我联系转正的党组织进行解决。我找到了毕业后为我转正的党组织(天津利顺德大饭店党总支,隶属于天津市旅游集团党委)说我的党员转正符合流程,因为在预备期到期前一周或两周要提前提出转正申请,公正期一周后转正,否则属于异常,所以我的入党志愿书转正意见时间2011年10月31日是符合要求的,不属于有问题。目前我的党组织关系不能转入,怕耽误党费的缴纳和党组活动,会影响我的党员身份,怕失效,往书记能帮忙解决,我的党龄已经7年了不想因为这样琐事失去党员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