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15年招录公务员对市直机关职务职级并行政策的疑惑
本人是2015年天津市招录的市直机关公务员,目前级别是一级科员,我想问下同样是硕士研究生学历,为何2016年招录公务员可直接定为四级主任科员,我们却需要满两年才能转为四级主任科员?如果前期政策的制定不能做到一概而论,对于我们这个群体是不是出台有补偿性方案?
本人是2015年天津市招录的市直机关公务员,目前级别是一级科员,我想问下同样是硕士研究生学历,为何2016年招录公务员可直接定为四级主任科员,我们却需要满两年才能转为四级主任科员?如果前期政策的制定不能做到一概而论,对于我们这个群体是不是出台有补偿性方案?
尊敬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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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部署要求,我市于2017年开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对于2016年招录的公务员,2017年试用期满任职定级时,按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政策执行。根据试点政策,市级机关一级主任科员以下没有职级比例限制,获得硕士学位、取得研究生学历的新录用公务员,定为四级主任科员,符合政策规定。对于2015年招录的公务员,在2016年试用期满任职定级时,按照试点前政策,即《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执行。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内进行。部分单位因职数限制等原因,将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科员,符合政策规定。
根据试点政策,试点前已经任职定级的公务员,按照“职务层次”对应的职级进行套改,“科员”套改为“一级科员”。职级套改后,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逐级晋升,不存在“转为四级主任科员”的说法。关于职级晋升的具体政策,可咨询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也可咨询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83609408。
下一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加强政策研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务员任职定级有关工作。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