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8-02-12

标题:违法违规处罚,侵害百姓权益

笔者在2018年2月8日将车停放在新兆路与华捷道交口处,被贴条,显失公平,不合理。

理由1、车辆停车熄火,驾驶员为走开,在车内找东西,为何不告知不商量不联系。2、其他车子都没有被贴条为何就贴这辆车。3、没有禁止停车标志,

我觉得这是一起乱作为现象。请有关部门查处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8-03-14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公安交管局河东支队卫国道大队派员调取了摄录民警的执法记录仪和摄录的照片。从执法记录仪的录像可以看出,当时车内并没有人在,照片也可以证实车内无人。而且摄录民警对周边的其他违法停放的机动车也都进行了治理。

另外,对于您称该地点无禁停标志的说法,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停车,如该路段未施划停车泊位线,均为违法停车。

2018年2月26日公安交管局河东支队卫国道大队派员与您取得联系,就您提出的疑问作出了解释沟通。您对答复表示理解。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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