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8-02-05

标题:农村义务兵异地退役,后转为非农业户口,有安置吗?

我原来是山东农村户口,90年服兵役,92年退伍,后来在山东当地转为非农业户口,于2012年转为天津市户口。想请问这样的情况有什么待遇吗?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8-03-14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依据《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相关规定,义务兵退役后由原征集地负责安置。因此您应在原征集地民政部门给予安置。安置后户籍迁移到其它行政区域的不享受当地安置政策。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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