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对往届警校毕业生的回复(政法委)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深入推进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公安系统正在认真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和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有关决策部署,推进公安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公安院校招生与公安机关招警协调机制,提高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入警比例,确保公安院校毕业生成为公安队伍补充警力的主要渠道,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公安队伍。
二、公安、监狱等人民警察招录有关条件。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公布的招考公务员的招考对象是: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市公安局、市监狱局、市戒毒管理局在近几年的面向社会公开招警工作中,也多次设置了不限专业、大专起点的招警职位,不存在“不招往届、不招对口专业”的情况。所有招录程序都是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不存在暗箱操作的问题。
三、就留言中提到的司法警校的情况。天津市司法警官学校,原是天津市司法局所属的中等职业学校,随着形势发展,法律类中专毕业生无法适应社会需要,2007年停止招生,2008年经市编委批复,该学校正式撤销。因此,如果是司法警校的往届毕业生,在没有继续深造学习的情况下,学历层次只是中专毕业,是不符合公开招警的基本资格条件的,还需要继续学习,不断提高完善自己。
市委政法委
感谢领导在百忙之中看到我的留言,就上述回复我还有点不理解,我是大科司法院校毕业生 专科专业:刑事执行后又考取本科学历,专业:监所管理,我想说的事为什么天津公安、监狱、戒毒局招考公务员都不限专业,我们对口专业就没什么用了,不上警校也可以考警察了,应该从我们角度想想,监狱、戒毒局招人是我们学校所对应的专业,为什么不优先考虑我们警校生,而是不限专业,我们辛苦了三年白费了,不理解,也知道公安司法改革正好把我们往届毕业生圈在外面了,再次感谢领导看到我的留言,也希望天津主管部门对公务员招考再次思考一下考虑一下我们,由衷的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