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8-01-05

标题:公产房买产权要求回复80年代的样子

最近岳父要把自己的公产房产权买下,被告知如果有拆改必须缴纳保证金5000元并恢复房屋以前的样子否则不卖产权。这间房只在结婚前装修拆了厨房与过道之间一堵非承重墙,以增进过道面积。该法22平使用面积现在又要毁了装修恢复原状,买了产权再把墙打掉。这样的法律法规是否符合19大精神和人民利益。

反 馈

督办单位:我对书记说心里话 回复时间:2018-02-01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的岳父现承租南开区嘉陵道嘉陵东里7-4-601号公产住房,拟购买该住房产权,向嘉陵道房管站提出申请。嘉陵道房管站工作人员根据公房出售程序,入户查勘时发现该房屋存在拆改问题,为确保房屋安全使用,购房人应当按照规定对该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并由购房人支付鉴定费用,不存在缴纳保证金问题。经鉴定拆改部位为承重结构的,承租人应当依据鉴定报告处理建议,对拆改部位进行恢复。拆改部位为非承重结构的,承租人填写《房屋拆改恢复保证书》交房管站留存。我局积极与您进行沟通联系,并向您解释相关政策,您表示满意。市国土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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