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请问人社部2017 40号文件在天津为什么还不执行
请问书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这个文件,为什么天津还没有执行。文中规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再不执行,很多企业员工的证书就过了有效申领时限了。希望您能帮助过问一下。
请问书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这个文件,为什么天津还没有执行。文中规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再不执行,很多企业员工的证书就过了有效申领时限了。希望您能帮助过问一下。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7〕40号),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17〕15号),自2017年11月23日起执行。
我们与您进行了沟通,告知我局已出台了落实文件,并在市人力社保局官网上向社会公开,您可到参保地区人力社保部门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市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