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公司长达8年以最低系数为员工上保险
本人2002年9月进入天津开发区华捷物流有限公司,一直工作到2017年10月离职。办理离职手续时发现在入职时,单位未为我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各种保险漏缴时间长度从几个月至几年不能(详细见附件)。
查询保险明晰发现,从2003年1月起至2009年12月公司没有以我的个人实际收入作为基数为我上各种保险。
本人就保险基数问题和天津开发区华捷物流进行协商,被拒绝。
天津开发区华捷物流有限公司注册地在天津滨海新区津滨杰座(原来有公司机构在那里办公),公司总部在天津最后所在地为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城市大厦29层。现在公司实际办公地址在北京朝阳区。
我想咨询以下三个问题:
4、 我是否能够按照实际收入补交原来2002.9至2009.12的保险。、
5、 我是否有权利要求公司为我按实际收入为基数补交保险及产生的各种滞纳金(个人应缴除外,个人滞纳金公司承担)。
6、 公司所在地一直在变动,我应该找那个行政区的哪个具体部门解决此问题(因为已经电话咨询过了,一直在滨海新区和河西区转来转去)。
天津开发区华捷物流有限公司最近准备注销,望尽快解决。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