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更换就职单位党员档案哪里接收?
我从天津轧一集团(国企)离职后,现就职于中信环境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外资),党员关系至今仍在原轧一集团,现在中信环境人事关系档案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但高新区不接受党员档案,只接受人事档案。问公司所在地街道,也不接受,让我找居住地街道,南开区街道说应当单位所在地街道接受,相互推诿,找区委组织部也协调不了,已经5个多月了。
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党员档案应当谁接受?他们这样相互推脱,是否是不作为不担当,是共产党员应有的作为吗?是共产党员应有的素质吗?是否要逼着我自行脱党吗?党组织就是这样对待自己的党员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