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林** 提问时间:2017-11-15

标题:外来进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尊敬的书记您好:

我是河北沧州在津务工12年之久的农民工,孩子从小学到初中到现在的高中二年级一直都在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就学,学习一直很刻苦很努力也很懂事,有天津市的学籍,就因为我们家庭贫困,没有天津市户口,不能在津参加普通的高考,将使孩子失去接受更高等教育的机会。您一直强调教育面前人人平等,津京冀协同发展,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恳请您在百忙之中给予关注,圆孩子的大学梦,使之能成为国家有用之才,在将来为社会国家贡献尽微薄之力。

此致

反 馈

督办单位:我对书记说心里话 回复时间:2017-12-13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依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文件规定,随迁子女在普通高中就读期间,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后,其随迁子女按照投靠落户政策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报名参加本市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随迁子女投靠落户手续应在本市普通高考报名前办理完毕。

高中就读期间未能积分入户者,可报名参加本市春季高考专科层次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或回户籍地参加高考。 市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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