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7-11-15

标题:劳动保障协管员为什么不属于社工

现在劳动局的所有业务工作几乎都下沉到街道和社区,我们在兼任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干居委会的工作,社区一项本着分工不分家的宗旨为老百姓服务,创卫工作我们同样出力,以前涨工资都是统一文件,为什么这回就把我们协管员分出来了呢,为什么要让我们自己咨询相关部门,不应该统一给我们解决吗,相关文件政策解释劳动保障也属于社会工作,和民政统称民计民生,怎么就又不属于了呢?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7-12-07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劳动保障协管员是属于政府为安置就业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全部为就业困难人员,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两者在岗位性质、人员范围、工作内容、取证情况、补贴资金来源等各方面均不相同。

另外,据从民政部门了解,本次调整待遇的人员是专指在我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专职从事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管理工作并与街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业年龄段全日制工作人员。其他部门在社区配置的工作人员都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

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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