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7-10-24

标题:格列卫国家国定2017年10月17日进入医保

我的家属是于2014年11月3日经天津市血液研究所确诊为慢性粒细胞白血病,为了控制病情维持生命,开始服用瑞士产的伊马替尼(格列卫),该药物为进口药品,不能医保报销,需要个人全额担负,在申请慈善援助买三送九的政策下,每年10-12三个月需要个人全额购买该药品,合计6.6万元,自2014年开始至今,已经连续三年自费购买,花费20于万元人民币了,本人每月工资仅仅够本人购买药品,三年来生活已经拮据,艰难。2017年初,该药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我市人社局于2017年10月12日发出文件,也将该药物纳入天津市医保报销目录,并明确规定,于2017年10月17日各医院开始对该药品医保报销。在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际,这个消息和政策对我来说是一生中最好的喜讯,感谢党和政府给我带来的恩泽之情,带着满怀的期盼和感激之情,我于2017年10月23日,来到天津血研所开药,却被告知,该药还没有进入医保,还需全额支付,医院称因为系统等问题,没有执行我市2017年10月17日将该药纳入医保报销的文件,具体何时纳入医保,还不确定,无奈之下,我只能全额支付2.1万元的第一个月药费。在喜迎十九大之际,习主席多次强调了人民利益,党和政府为了人民利益,给我们出台了新政策,以解救饱受病痛和高额药费下贫穷的患者,却因种种理由政策不能被执行,被拖延,让我感到失望和痛心,政策的执行,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影响,体现着惠顾人民的真情,这样的拖拉执行党和政府的政策,违背了以习主席为核心的党和政府形象,尤其是在十九大召开之际还如此不顾民生的以种种理由借口不执行党和政府的规定政策和文件,对他们也许是时间早晚执行问题,对我们来说,是一年辛苦的工资啊,希望尊敬的市长能过问此事,解救因病致生活极度困难的我。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7-12-07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2017年10月16日,天津市医保管理部门统一部署,血液病医院及时对应落实进行医保目录调整,由于该院使用的格列卫批准文号为H20150112(市场流通唯一的批准文号),与医保报销系统中的批准文号不符,无法上传患者就诊信息至医保平台,导致格列卫不能医保报销。

2017年11月1日,天津市医保管理部门将医保目录升级,药品的医保编码医保报销系统中该药品的批准文号调整为当前的H20150112,医院及时跟进,患者已可以买到纳入医保系统的格列卫。

我委与您进行联系,确认了上述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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