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针研所克扣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
我们是原纺织局针织技术研究所的事业编制的退休人员。在2000年天津市72家研究所在市委市政府的指示下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单位之前退休的。我们这些研究所的老党员、老领导及科研技术人员都是转制以前的事业编制。而这些老同志都已经是年近古稀的人,这些老党员老领导和科研技术人员,都曾经为国家的科研事业鞠躬尽瘁,一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为党和国家创造了不可估计的财富,研究解决了我国很多的科研项目和课题。现在我们老了,离退休了。但是我们现在很难过。更让我们这些老同志不能理解,甚至气愤的是:党和国家关心我们照顾我们的有关事业待遇补贴的调整,却处处被设置障碍,不能及时发放到我们手中,使我们有些老同志,由此产生很多情绪,有的造成疾病,有的身体和精神上受到创伤。 对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政策,按照转制科研机构改革方向不变、转制后企业性质不变、转制后在册人员企业身份不变的原则,在充分考虑转制科研机构人员历史贡献和待遇现状的基础上,市政府就调整我市72家转制科研机构人员退休待遇提出了很好的意见:于2008年3月3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发〔2008〕32号公布)件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72家转制科研机构人员退休待遇的意见,2015年12月16日津财综(2015)241号文件调整供热和采暖补助标准和2015年12月16日颁发津国土房物(2015)345号文件,物业服务补贴发放问题和通知(简称双补),这三个文件是党和政府对我们这些改制前退休人员的照顾和补偿,但单位就是不执行,或违规执行。为此事,我们从2015年,直到2017年多次找到单位,纺织局,财政局和市委市政府信访办,也曾给市长和市委书记写过信,找到市委市政府信访办,找到市社保局和有关部门。这些部门都有了明确的答复,补贴资金由原退休单位解决 但是单位就是拖延时间找各种理由不解决或断章取义的应付解决,现在扣差这三个文件规定的待遇补贴款一万多不发,至今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希望市政府还我们一个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