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本人养老保险零交费问题
天津市委书记:
您好!我叫王**,原绘图仪器厂职工,1967年12月2日生人,1986年进厂,1991年生完孩子后单位让我歇3年。孩子3岁后我要求回单位上班,单位讲没有岗位回家听信,直到2002年底买断。2010年3月我根据津政发【2006】104号文件及劳动法相关条例,找企业的留守人员解决历史遗留养老保险赊欠问题:95年、96年、97年、98年1月、5月-12月、2002年这些时段都是零缴费,与单位退工登记表工龄不符。单位留守人员说问题解决不了让我找上级部门,我逐级找到隆兴集团和二轻局。2010年6月23日隆兴集团吴长贵处长说养老保险问题解决不了,只能等到快退休了再说,并且书面写下“王**养老保险解决不了”。2017年7月我退休在即,由于以上零缴费保险我又多次找到绘图仪器厂托管中心-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托管中心王站长,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项主任要求解决我养老保险问题,至今均没有一个具体答复或有效解决办法。
十九大即将到来,我相信在中国共产党和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各级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给我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希望各级领导能尽快帮我解决问题,让我退休后享有该有的待遇,让我晚年生活有保障,谢谢!
期待鴻忠书记百忙中过问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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