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7-08-15

标题:滴滴打车,恶意扣费,与计费不一直

本人在7月14日使用滴滴顺风车,当时显示拼车价格9.8元,但结账的时候实际支付13.8元,这样的欺骗实在可恶,烦请相关书记予以协助解决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7-09-15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私人小客车合乘指导意见》,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拼车、顺风车,是指合乘服务提供者不以盈利为目的,事先在互联网合乘信息服务平台中发布个人驾车出行信息,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非营运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属于合乘各方自愿的民事行为,相关责任、义务由合乘各方自行承担。您反映的滴滴顺风车服务也属于私人小客车合成范畴,因此合乘中产生的投诉应通过合乘服务平台或民事途径解决。

经沟通了解,您因不了解滴滴顺风车计价规则而投诉,滴滴顺风车平台已对此单业务做免单处理并提示计费规则,此事已由滴滴顺风车平台与乘客协商解决。

市交通运输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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