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7-07-27

标题:咨询退休人员调查表的问题

我是本市国企一名退休职工,现年84岁患有冠心病胆管结石高血压腰间盘突出等疾病目前卧病在床、独居在家。7.27收到了来自社保局的挂号信:要开展养老金领取调查,要求10.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居住地街劳动中心现场办理手续。如果行动不便可以委托家属携带退休人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先到居住地居委会盖章再到街劳动中心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手续的将根据(劳社厅发【2001】8号)规定暂停发放养老金

我想请教领导1、这个调查就是让我自己证明我还没死,因为我还没死所以我还得去跑好几个单位开证明盖公章,面对卧病在床的现实我怎么去?全市那么多退休老人途中出现交通意外谁担责?产生的交通费用由谁负担?2、居委会六日休息我子女也歇六日,如果不请假怎么去办理?如果请假那误工费由谁负担?3、信中提出停发养老金的文件,第七条提出“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供本人居住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应暂停发放。”那么我所面对的客观现实算不算正当理由,如果算社保中心有什么权利停发我的养老金?4、当前国务院督查组正在开展督查包括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努力改善服务群众水平等。市社保局以这种方式开展调查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吗?5、当前全市正在开展不作为不但当的治理社保局的这种方法算不算懒政?是便民服务了还是给群众制造困难了?我虽然岁数大了、人老了,黄土埋半截了,但是我不糊涂,我知道我们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没有变,希望领导能替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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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7-08-15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我市自7月份起对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家居本市的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开展领取养老金情况调查工作。于7月18日对各区人社局负责同志进行了工作部署,同时通过邮局逐人按地址寄送《天津市家居本市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按照经办流程,因行动不便且家属不在身边或恰逢外出探亲旅游等不能及时办理认证的,可由退休人员联系原工作单位,并由其工作单位告知参保地社保分中心。您所述情况应属对此次调查工作存在误解。

按照工作程序,我中心主管部门多次通过您留下的电话号码与您联系,但该电话始终处于忙线或无法接通状态。

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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