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干部学历材料比对工作建议
尊敬的领导:
您好!
现就全市正在开展的行政、事业编干部学历学位材料真实性比对排查专项工作,向您提供一些建议。供您参考。谢谢!
一、我们坚决支持干部学历学位材料真实性比对排查工作。
二、现行干部学历学位材料真实性比对排查工作的范围是全体在职人员,方式是个人自费提供本人获得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和党校学历以及国(境)外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原件,及打印出的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这样的工作安排存在一定的缺陷。一是达不到比对排查的目的。核查的关键是材料的真与伪,而不是数量的多与少。二是工作方式与担当作为的精神格格不入。李总理曾多次斥责“奇葩证明”,国务院办公厅也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三是要求全体在编干部,对盖有公章的学历学位材料(近年来新入职人员已核查过多次),通过查询或认证方式再次补证,不合情,不合理。
三、建议:一是以组织核查为主,以个人配合为辅。请组织先行对干部学历学位材料进行梳理甄别,对存疑的学历学位材料,当事人应积极配合组织说明情况。二是把握重点,循序渐进。凡提必查,对即将提拔或列入后备干部的人员进行认真核查;先查领导干部,再查普通干部,以达到科学有序、全面核查的目的。三是认真核查,严肃追责。对学历学位确实存在问题且未主动讲清情况的干部,应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280条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