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7-06-01

标题:关于社会工作者享受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书记您好!我是一名军人,家属是本市一名社工,至今没有住房公积金,军人又不享受住房公积金,因此至今一家三口居住在部队干部37平米的宿舍中,请您关注一下社工的住房公积金事宜,万分感谢!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7-07-05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中心有关工作人员通过与您电话沟通,核实了相关情况,并向您解答了相关政策。

下一步,建议您家属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单位所在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办理相关投诉手续。经核查单位违法事实成立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依法维护您家属的合法权益。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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