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7-04-14

标题:希望天津市环保局检测中心恢复室内空气质量检测

希望天津市环保局检测中心恢复室内空气质量检测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7-04-24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2017年3月15日,财政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包含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监测服务费”。 4月1日,市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公布取消或停征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23项,包括“环境监测服务费(经营服务性收费)”。

市环保局监测中心严格落实《通知》要求,从2017年4月1日起停止接受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业务。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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