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7-02-23

标题:孩子上学的问题

我是2001年山东籍来津务工人员,在津期间无不良记录,也没有给政府和人民增添任何负担。为促进津的经济与发展并积极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目前我的孩子在津就读,我因没有住房,不能申请积分落户,没有户口孩子会不会被遣送回原籍上学?所以恳求尊敬的领导可以为我们解决一下孩子的就学问题!感谢!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7-03-29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津接受义务教育,依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安排就学。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相关申请要求由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您的孩子可以在天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如需进一步咨询,您可电话联系所属区教育局。市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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