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徐** 提问时间:2017-02-23

标题:能不能让美丽的津城成为下一个杭州

我去过几次杭州,而且去过还想去,不光是因为它的景色优美,更喜欢它的城市中的人情关怀,一种文化,一种素质!两点建议:1、杭州的机动车礼让行人的制度,以及配套的行人灯闪标志,非常人性化。2、规范主要道路的行人和自行车专用道,也非常人性。咱们天津如果在美化津城的市容市貌之余更加注重人们的行为和道德培养,注重制度的顶层设计,不能都管又实际都不管,不能扯皮,我想天津也会成为人们向往的安居之所!希望书记重视!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7-06-22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建立机动车礼让行人制度的建议。

经公安交管局秩序处、安监处派员调查,国务院在2012年7月出台了《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文件中第21条规定“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要制定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加大宣传投入,督促各部门和单位积极履行宣传责任和义务,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制度化。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在重要版面、时段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充分发挥主管部门、汽车企业、行业协会、社区、学校和单位的宣传作用,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

公安交管局以此为契机,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利用国务院确定每年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广泛向交通参与者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驾驶人素质。二是作为天津交管局专门有负责新闻宣传的部门,在本市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重要版面、时段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普及交通安全法规宣传。2016年全年在国家级和市级报纸刊发专版 24块、新闻稿件1460篇、摄影图片25幅、公益广告50余块。

根据您的建议,公安交管局安监处将进一步策划研究,加大交通安全法制知识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我市广大交通安全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我局秩序处将组织各支队继续严格治理机动车违法行为,保持治理力度,促使机动车驾驶人养成礼让行人的好习惯。

(二)关于您提出配套行人灯闪标志的建议。

公安交管局秩序处将派员认真学习杭州的先进做法,研究在我市推广应用的可行性。

(三)关于您提出规范主要道路的行人和自行车专用道的建议。

公安交管局秩序处将继续维护主要道路上的非机动车道,安装机非隔离护栏,防止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同时,组织各支队严格治理机动车违法停车,防止机动车侵占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空间,保障行人、非机动车顺利通行。

公安交管局秩序处、安监处分别派员联系了您,沟通了相关情况,您对答复情况表示满意。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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