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史* 提问时间:2016-12-15

标题:生存求助

我于2013年就职于日立金属东莞特殊钢有限公司天津津南区分公司,在2016年3月受到公司的强迫离职,并进行了口头要挟,因此致病。现津南区工伤认可部门对这次事件做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而在此期间公司律师进行多次电话强迫离职行为,该律师声称是协商离职,实际在我入职以来,该公司以口头承诺一直让我做多项工作,例如内勤为两人实际大部分由我一人承担,公司的文件复印扫描,电话接听,营业等工作。如果拒绝的话,其老员工就进行言语侮辱,有微信截图及一封道歉信为证。雇佣方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但对方拒绝对此次事件进行回复(有邮件截图)的基础上,还活动相关部门进行不公处理。因长期言语辱骂,外貌歧视等原因对我的精神造成了严重伤害,律师还构陷我旷工(该公司律师发的通知书,已提交给天津市行政复议部门),企图逃避该公司应负的责任,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公正执法,给予中国公民应有的保护,及时阻止其对爱国公民的迫害行为。从3月至今,因公司等等迫害行为,造成我的病情延误,不能得到及时治疗,也得不到应有的医疗救助及生活就住,对于该公司拒绝支付医疗费用及恶意辞退,恶意扣留劳动关系等行为对方也拒不承认。因此次事件对我及我的家人都造成了极大伤害,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对其不法行为进行严惩并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该公司及律师一直在有意识的避免留下文字证据,一直强调口头承诺!从今年三月到现在我没有经济来源还要看病,公司的种种行为已经造成我难以生存下去,我恳请国家政府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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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7-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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