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教师职称评定不公,市教委行政不作为
尊敬的书记您好:
我们向您反映市教委和市教委人事处办事推诿,行政不作为的行为事实。以下是我们向他们反映的问题;
市教委人事处领导您好。
我们是宝坻区的农村小学教师,向您反映我区教师职称评定中的极不公平、不合理的办法。望您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还公平于民,公道于民。
首先,在以往的中小学教师评定时,评委都来自于全区不同的乡镇和学校,评委与评委、评委与参评教师之间都互不相识,这样,只能凭参评教师的业绩打分,这还是相对公平的。但今年六月份评职称时,评委却从本乡镇的教师中产生,与参评教师非常熟识,这样,避免不了评委在打分时带有个人情感在里面,只看人而不看业绩,造成了评选的不公。
其次,为什么每个乡镇的农村小学中都要有一所“非乡村学校”。同一乡镇中,在所谓“非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被评上就必须还要参加水平测试,考不上的将会被淘汰,而所谓“乡村学校”的教师,教龄满25年就免试。我们不明白,同是一个拥有二、三十个村庄的乡镇,设立的几所学校教的都是附近村庄(就近入学)农民的孩子,学校附近除了村庄就是农田,同样都远离县城,为什么要有一所学校是“非乡村学校”?你们是如何界定的?界定的标准又是什么?靠拍脑门决定吗?有的所谓“非乡村学校”与“乡村学校”只一墙之隔。上学的孩子也都是附近村庄农民的子女,你们不觉得这样界定很荒唐吗?决策是要靠调查研究的。如此一来,在所谓“非乡村学校”工作的教师就倒了霉了,无论你教龄多长,资历多深,业绩如何,都要参加考试,考试就有被刷下的可能。应该知道,在同一乡镇中,无论是中学还是小学,教师是流动的,并且流动性很大,每学年都有相当一部分教师调入调出,那么,在其所谓“乡村学校”任教已经够25年的教师。在职称评定时即使你刚刚调入相隔不远的所谓“非乡村学校”,评上以后就得必须参加考试。这样不公平的后果,必将会毁掉所谓的“非乡村学校”,有本事的教师会想方设法调离,没本事的前途无望,还能安心工作吗?
上述问题是我们第三次向你们市教委反映,第一次市教委把问题推给了宝坻区教育局人事科,让下级去管上级,我们再次反映,第二次又推给了市教委人事处。我们姑且认为上述问题是你们人事处的管辖范围。在全国上下全党深入开展“两学一做”的今天,还望你们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宗旨,体查民意,深入农村最基层学校详查明断,不要把问题再推给下属单位,说是下面“报上来的”,下面搞错了你们应予以纠正,而不是推来推去,连国家的政策都可以调整,你们荒唐的决策就不可以吗?明确地说,此事没有得到满意的回答,无论你们怎么推诿,我们都不会罢休,直到市教委拿出正确的满意结果。
宝坻区小学教师:众民
2006年7月28日
以下是针对我们反映的问题的第一次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按“人、财、物”的隶属关系,请与宝坻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反映相关问题。
感谢您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7月7日
以下是我们再次向市教委反映上述问题,他们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请与市教委人事处联系,咨询相关事宜,电话:83215129, 83215130。
感谢您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7月28日
这是我们向市教委人事处反映上述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教师职称评定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政策,区人社局负责制定具体细则。市教委、区县教育局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
您应向学校所属的区县教育局人事科或市教委人事处反映邮件提出的问题。
感谢您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就以上事实,我们恳请书记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为民解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