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韩** 提问时间:2016-06-01

标题:限价房存在质量问题,百姓无计可施

尊敬的市委书记,我购买的天津建材集团开发的双青新家园荣溪园,交房之初就存在严重墙面开裂问题,至今开发商都不积极解决问题,我留言向国土房管局申诉,但得到的答复是该问题不属于该部门负责范围,之后我又给城乡建设委留言,但都被系统审核部门删除,现在我无处申诉,无计可施,只能向书记求助,希望政府部门可以帮助百姓解决问题,以下是我几次申诉的全部内容:

“我是北辰区双青新家园荣溪园的业主。我于2015年春节前后拿到房子,2015年4月左右完成装修,之后发现客厅、卧室的白色墙面上出现多处裂痕,随即向开发商反映,对方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可以维修,并承诺维修后保证两三年不会再裂。抱着快速解决的想法,我同意让他们在新装修好的墙面上进行维修。墙壁被工人钻开做了简单处理,又重新封上,新房到处都是补丁。就这样,工人在2015年8月份期间反复修了多次。

本以为自此不用再担心墙面开裂问题,可2015年9月份入住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墙面再次开裂。我从2016年春节后就联系开发商要求赔偿,并与多位开发商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做了登记,再三声明不可能再同意维修,因为我们已经入住,维修对家具、地面造成损失,谁来承担。更何况之前承诺过一两年不会开裂,可半年不到又到处都是裂缝,可见维修根本解决不了问题,他们的答复都是向领导反映。

由于几个月下来事情毫无进展,最近一个月,我频繁联系开发商。5月8日,物业前来看裂缝,说回去研究赔偿问题;5月15日维修人员又来看裂缝,还是说可以维修,于是我们向其再次声明不接受维修。5月16日致电负责人曲某,答复正在研究,两三天出结果。等了一周,仍旧没有下文。5月23日,再次致电曲某,答复只能维修,如有其他要求需要整理一份情况说明,他们收到了再做研究。房屋质量有问题,还没要求责任方出具说明解释原因,反倒让受损失一方写起了说明,对开发商这种态度表示不能容忍。现在,开发商就是用维修搪塞敷衍,拖延时间,根本没有想解决问题。让人不禁怀疑,难道真的是房子价格限了,质量也限了吗?

希望有关部门能督促开发单位尽快与我商谈赔偿事宜,彻底帮我解决上述问题,给我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谢谢!”

反 馈

办理单位:市建委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6-09-26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质安总队核实处理。建设单位天津市新型建筑材料房地产开发公司根据投诉情况及时与业主联系并提出维修,但因业主不同意维修,只要求经济赔偿。经过多次协商目前已达成补偿意见。市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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