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限价房存在质量问题,百姓无计可施
尊敬的市委书记,我购买的天津建材集团开发的双青新家园荣溪园,交房之初就存在严重墙面开裂问题,至今开发商都不积极解决问题,我留言向国土房管局申诉,但得到的答复是该问题不属于该部门负责范围,之后我又给城乡建设委留言,但都被系统审核部门删除,现在我无处申诉,无计可施,只能向书记求助,希望政府部门可以帮助百姓解决问题,以下是我几次申诉的全部内容:
“我是北辰区双青新家园荣溪园的业主。我于2015年春节前后拿到房子,2015年4月左右完成装修,之后发现客厅、卧室的白色墙面上出现多处裂痕,随即向开发商反映,对方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可以维修,并承诺维修后保证两三年不会再裂。抱着快速解决的想法,我同意让他们在新装修好的墙面上进行维修。墙壁被工人钻开做了简单处理,又重新封上,新房到处都是补丁。就这样,工人在2015年8月份期间反复修了多次。
本以为自此不用再担心墙面开裂问题,可2015年9月份入住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墙面再次开裂。我从2016年春节后就联系开发商要求赔偿,并与多位开发商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做了登记,再三声明不可能再同意维修,因为我们已经入住,维修对家具、地面造成损失,谁来承担。更何况之前承诺过一两年不会开裂,可半年不到又到处都是裂缝,可见维修根本解决不了问题,他们的答复都是向领导反映。
由于几个月下来事情毫无进展,最近一个月,我频繁联系开发商。5月8日,物业前来看裂缝,说回去研究赔偿问题;5月15日维修人员又来看裂缝,还是说可以维修,于是我们向其再次声明不接受维修。5月16日致电负责人曲某,答复正在研究,两三天出结果。等了一周,仍旧没有下文。5月23日,再次致电曲某,答复只能维修,如有其他要求需要整理一份情况说明,他们收到了再做研究。房屋质量有问题,还没要求责任方出具说明解释原因,反倒让受损失一方写起了说明,对开发商这种态度表示不能容忍。现在,开发商就是用维修搪塞敷衍,拖延时间,根本没有想解决问题。让人不禁怀疑,难道真的是房子价格限了,质量也限了吗?
希望有关部门能督促开发单位尽快与我商谈赔偿事宜,彻底帮我解决上述问题,给我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