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周* 提问时间:2016-04-11

标题:医保

尊敬的书记您好:

我是一名退休人员,患有慢性粒单核细胞白血病,此病归入门特范围,但在治疗中却发现,很多该吃的药均不在门特内,在门诊内,而门诊每年封顶5500元,该数额根本不足以支付昂贵的药费支出。例如我血小板很低,需要吃激素,维血宁,还有因为吃激素而需要吃的保胃的药,以及治疗本病的其它药都不在门特中被划入门诊,所以基本三四个月门诊就封顶了,剩下的自费。本来得了这种大病已使家里苦不堪言,昂贵的医药费又使家庭负债累累。希望领导们在百忙中对医保的政策予以关注,使得了绝症的我们有医疗的条件。另外现在有部分医院和社区医院开药给看病的人去卖,此种行为是我们这些得病的人不能容忍的。建议各医院采纳人民医院的做法,让那些利用政策发财的行为得以遏制。

反 馈

办理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6-05-23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据了解,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是一种影响血液及骨髓的恶性肿瘤,患此病的参保患者,经鉴定后,可纳入我市癌症放化疗门诊特殊病管理。首先,我们对您因患有慢性粒单核细胞白血病,需要长期服用羟基脲等抗代谢抗肿瘤类药物,以及维血宁、铝碳酸镁等缓解症状的药品而造成的个人和家庭经济负担,深表同情,并对您提出的将部分药品纳入癌症放化疗门诊特殊病报销范围的诉求,表示理解。

我市自2001年建立医保制度开始,就陆续将包括癌症放化疗、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等13种慢性病,纳入门诊特殊病范围,门诊就医按住院标准报销,待遇高于普通门急诊,目的就是为了解决需要长期在门诊治疗、医疗费用较高且不需要住院的参保患者医疗负担重的问题。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范围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是经过专家论证,并在确保基金可持续的基础上进行测算而确定的。目前,我市医保药品目录收录常用的癌症放化疗的口服、注射等剂型的药品700余条,其中就包括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常用的羟基脲、白消安、消癌平、干扰素等药品。从当前本市医保制度运行总体情况看,一是本市医疗保障待遇已居全国较高水平;二是当前医保基金支付压力较大,从参保人员长远利益和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考虑,目前暂时还不具备进一步扩大门特病用药范围的基础和条件。

您反映医疗负担重,主要是由于口服养血剂“维血宁颗粒”以及部分护胃药物产生的费用。据了解,该药由江苏信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功能主治中明确具有滋阴养血,清热凉血的功效。用于阴虚血热所致的出血和血小板减少症见上述症候者,不属于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临床必需治疗药物,日均费用15元。目前,在本市医保药品目录中,与维血宁疗效相类似的养血类药物还有益气维血颗粒、养血饮口服液、再造生血片等多种,有的价格相对较低。建议您可与主治医生沟通,结合自身经济情况,合理选择疗效可靠、价格合理的药物。

我们也会采取一系列手段,加强医保基金管理,在确保基金可持续的基础上,稳步提高保障水平。一是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大查处乱开药、乱检查等违规行为,从源头上治理,减轻群众负担,维护基金安全。二是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医保筹资水平和保障能力的增加,适时、稳步提高医保待遇水平。三是继续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和特殊困难人员医疗救助解决实际困难。 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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