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冯** 提问时间:2016-02-11

标题:低保的医疗救助

2013年10月25号来源【天津网】。天津日报记者【韩雯】。文章中提到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调整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减轻困难群众负担的意

见】低保的报销比例是2万圆以内的报销百分之60.我要说的是,我母亲81岁了享受低保。【1】2013年自费花去了11000圆【2】2015年自费花去18000.每次全都给报了百分之10.请解答一下。多谢了。

反 馈

办理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6-04-13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减轻困难家庭医疗负担的意见》(津政发〔2013〕73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医疗救助对象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的救助标准由2万元以下部分救助50%、2万元(含)以上部分救助55%调整为2万元以下部分救助60%、2万元(含)以上部分救助80%”,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范围是指符合国家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简称“三目”)的项目,因自费项目不在“三目”内,根据文件规定这部分费用医疗救助资金不予支付。 市人力社保局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区委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