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6-02-04

标题:天津燃气管理办法是否应更接地气

相关人员:我面临一个问题:我家五口人,住址和户口不在一起,现关乎民生的电、水、煤气都实行阶梯价格,其中电、水等都通过居委会开证明等方式解决,但燃气却无法办理!这说明了政策急需调整,结合国际燃油价格,本身燃气现已属暴利行业,为什么不能贴近实际、贴近百姓生活,做出必要改变!希望得到正式答复!

反 馈

办理单位: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6-04-13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市实施阶梯气价是依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制定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经听取价格听证会及生活各方面意见,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本市居民用气实现阶梯气价。

我公司工作人员按照规定认真核实您家的有效证件,证实您家不符合阶梯价格条件。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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