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棚户区改造购买新房产权登记
尊敬的南开区领导:
您好,我是居住在南开区战备楼棚户区改造新华楼的居民,于2015年12月18日办理了拆迁手续,房屋产权证已经交给了拆迁办。经过几次找到拆迁办,拆迁办人员说不影响我们购房。由于我之前购买了房屋产权,有房产证。现在我购买新的商品房进行产权登记时,房管局系统显示我名下有一套房产(拆迁这套),所以契税按二套计算。据拆迁办人员说他们把房本送到房管局要等整个拆迁项目结束,估计一年时间。这样影响了我们购买新的商品房,我们要按二套缴纳契税,请领导帮助我们解决一下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