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房* 提问时间:2016-01-14

标题:关于结婚落户天津政策的意见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一名外地来津人员 已经在天津工作生活七年有余 四年前在天津市买房结婚生子 爱人是天津市人 由于天津市结婚落户政策为结婚十年年满三十五岁以后方可落户天津 由于户口一直在原籍 对自己的生活工作造成很大的困惑 和不便 让更多的有志于为天津发展出一份力的人 让更多的愿意扎根天津的年轻人尽快的安定下来 希望政府可以调整相关政策造福老百姓

反 馈

办理单位:市公安局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6-04-08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局领导非常重视,责成公安北辰分局展开调查。公安北辰分局派人与您进行电话联系,并告知拨打北辰分局户政科电话86994050,咨询相关户口规定。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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