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希望领导能组织牵头各部门共同处理天矿所事宜,以避免推诿、不作为等现象的发生
领导您好,很抱歉打扰您。
我在不知内情的情况下,在以下两个公司共同运作的违规违法石油现货交易中,损失近两万五千元,请领导查明真相,给我们主持公道。天津矿产资源交易所及其60号会员天津大通易隆矿产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1、涉嫌非法经营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无国家相关部门的批文和资质,国发2012的37号文件规定,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必须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定。去年10月20日,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表示:至今商务部尚未批准一家交易场所从事原油,成品油交易。目前的原油交易违反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属违法经营。
2、涉嫌非法期货
现货名义进行电子期货交易,却均无期货交易资质,其中5%保证金比例, T加0等均为典型的期货交易,严重违反国发2011的38号《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现货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办发2012的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所的实施意见》,证监2013的74号《关于禁止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通知》,2013的111号《关于做好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认定工作的通知》《证监会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银监会关于禁止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通知》等规定。
就以上问题,我已经向金融局、工商局等部门反映,但反馈并不理想,金融局已经在官网民意回复,大意为“天矿所是2010年11月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成立并未经过我局审批。2011年11月国发38号文出台,此类交易场所纳入清理整顿范围。目前,我市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尚未通过部际联席会议检查验收,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但却没有进一步行动,放任这个交易所侵蚀人民财产,而老百姓却为此倾家荡产;工商局反馈是,其没有专业认定权威,较难跟进处理。
希望领导能组织牵头各部门共同处理此事,以避免推诿、不作为等现象的发生,为民做主。此致敬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