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杜** 提问时间:2015-12-11

标题:询问同安道蓝天小区的住房土地归属问题

我是2003年买了同安道蓝天小区的商品房,并于2005年办理了房产证,现在在进行房屋过户时我注意到我的房产证上显示的房屋土地是“出让”。但当时购房时说的土地是“购买”,请问这之间有什么区别?在房产转让时对价格是否会有影响?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6-03-23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局相关处室依政策向您解释,您产权证上的土地来源为“出让”,表示该宗地的使用权是由开发商通过购买途径取得。在房产转让时对价格没有影响。您对答复表示满意。市国土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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