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海河教育园区融创物业野蛮拖车侵权
书记你好:
我居住在海河教育园区融创(三期)小区,本月23日晚,融创物业在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将我们停在地下车库的车野蛮拖走,造成车辆损坏,后经报警查询得知是物业公司所为,我们找到物业公司,物业态度蛮横并不予解决此事,请书记责成相关部门过问此事,维护我们业主合法权益。谢谢。
书记你好:
我居住在海河教育园区融创(三期)小区,本月23日晚,融创物业在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将我们停在地下车库的车野蛮拖走,造成车辆损坏,后经报警查询得知是物业公司所为,我们找到物业公司,物业态度蛮横并不予解决此事,请书记责成相关部门过问此事,维护我们业主合法权益。谢谢。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据物业公司提供资料显示,8月22日您的车辆私自占用他人车位,导致该车位业主车辆无处停放并向小区物业进行投诉,随后物业通过114查号台及物业备案材料等多种渠道,均查不到车主信息。由于联系不上您,物业只能用拖车器将您的车辆挪至空置车位,并对挪车前的车况及整个挪车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记录,期间无损坏迹象。
8月23日早晨您发现自家车辆被挪,遂以物业非法挪车为由用车将小区车库出入口封堵,导致200多户业主车辆无法正常出入,物业与您协调未果后报警处理,经民警协调,物业同意为您报销洗车费用,您将封堵车辆挪走。当日下午,您提出280元洗车费用要求,物业同意支付并要求您提供相关发票,您未予以回复。
8月24日,您以车辆损坏为由,拒绝接受洗车费,并要求物业赔偿5万元或者退回已购买的车位,物业表示车位为开发商所有,无权退换,但能帮忙代售,双方未能达成一致。8月26日,您向北方网留言。
管委会有关部门在向您了解情况时,您首先承认私自占用他人车位不对,进而提出退购车位的要求。
从上述情况看,您提出的退购车位要求与您网上留言所反映问题严重不符,管委会有关部门将督促物业与您进行进一步沟通协商。
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