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民族楼南大寺附近宰牛宰羊问题
民族楼南大寺附近露天宰牛宰羊,卖活鸡,首先不知是否有卫生检疫,是否经48小时0度排酸,另外当街乱宰血污遍地,掏出的糞便臭气熏天,招来蚊蝇更使傍边居民不敢开窗,半夜鸡叫、牛叫使人难以入睡,卫生状况扱差,不堪入目,严重不附美丽天津、美丽社区的要求,就连周边郊县都大变样的新天津还有这样一块地方,实在令人难以忍受。
不知区政府能否为宰牛、宰羊的开辟一处封闭并附合卫生条件的场所,还居民一个稍微干净一些的环境!谢谢!
民族楼南大寺附近露天宰牛宰羊,卖活鸡,首先不知是否有卫生检疫,是否经48小时0度排酸,另外当街乱宰血污遍地,掏出的糞便臭气熏天,招来蚊蝇更使傍边居民不敢开窗,半夜鸡叫、牛叫使人难以入睡,卫生状况扱差,不堪入目,严重不附美丽天津、美丽社区的要求,就连周边郊县都大变样的新天津还有这样一块地方,实在令人难以忍受。
不知区政府能否为宰牛、宰羊的开辟一处封闭并附合卫生条件的场所,还居民一个稍微干净一些的环境!谢谢!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依据《天津市畜牧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在中心城区和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人口密集地区,从事活禽销售或者现场屠宰交易”。我局及时安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查处。8月18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指派监管三中队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上午9时30分执法人员到达民族楼南大寺发现两个经营活禽的摊点,经营的活禽分别为26只和23只。两名当事人均为回民,由于无经济来源以贩卖活禽为生。执法人员对两名当事人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责令当事人停止了经营活禽的行为。
我执法人员本着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于当日下午3点再次到达民族楼南大寺,发现其中一名当事人已经停止了经营活禽行为,另外一名当事人继续经营活禽。执法人员再次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并对当事人下发了《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活禽行为,要求当事人把剩余活禽自行处理。当事人当即停止了经营活动。
市畜牧兽医局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