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天津司法警校学员毕业就业问题
书记您好。我叫胡**,天津市河北区人,是一名上访十年的群众,我2000年9月考入天津市司法警官学校,当年计划内招生学员为全天津市共招100人,当时天津司法警官学校招生宣传招收预备警官,专门培养人民警察。2003年本人经过警察学校三年学习及各方面考核后毕业,在自1978年建立天津市司法局就从未向社会招过民警的情况下,未对本人安排任何工作并且将学生档案交予我本人处理。后我与警校进行多次沟通无果,05年6月本人依法信访反映问题,天津市司法警官学校处理意见为:天津市司法警官学校毕业生不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标准。本人回复:警察学校毕业不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标准,什么条件符合招警标准?基于中央当时没有颁布实施《公务员法》及天津市司法局从未对社会招警的情况下,无本市招警标准,应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于95年颁布的《人民警察法》第26条及27条规定的录用条件程序进行招录人民警察工作。本人符合全国人大制定《人民警察法》相关规定。本人并符合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首次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审批办法》的规定,应该为本人安排工作。本人经过初中考试选拔,面试体测进入天津市司法警官学校学习,经过3年严格锻炼学习合格毕业,并且参加了2003年天津市监狱局组织的入警宣誓仪式,符合当年法律规定应进入录干所有程序。天津市司法局复查意见(包括现在意见)为:1996年后不包分配,按照《公务员法》凡进必考。我认为首先我毕业时天津市司法局自1978年建局来从未对社会招警,如何考试?按照《人民警察法》规定,我已在学校完成相关专业考试并合格应符合录干程序,如果警校毕业学员在无社会招警情况下还是无法进入系统,您可以想到天津几年来是什么人,通过什么手段不经任何考试当了天津监狱警察。其次《公务员法》为2006年实施是在我毕业后3年,拿3年后的法律如何约束之前的事?再说天津市监狱警察2003年是否进入公务员序列?就用《公务员法》约束?现在天津市监狱警察是否属于公务员?不属于。天津市司法局自1978年建局来首次面向社会招警为2004年11月,首次招警上岗时间为2005年5月。我毕业2年后才有了新警进入,天津市司法局监狱局自1996年不分配以来至2004年人民警察每年都没有自然减编和申请增编情况?都是谁当警察了?通过什么手段?未经考试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