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5-06-04

标题:孩子户口为什么不能跟办我在一起

我是大港油田职工,原河北工业户,2014年单位整体划转天津集体户口,我希望把小孩户口转入我 名下,问询主管部门,回应说孩子只有大学毕业才能划转。明显与国家随父随母都可的 户籍政策相驳。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5-08-07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市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告知目前现行投父母来津落户的规定:外省市人员与我市非农业人口结婚,所生18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或母在外省市落户,被投靠人在津须有合法固定住所。您对回复表示满意。

市公安局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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