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5-05-20

标题:关于快速路网设置速度下限的建议

首先感谢市委领导在百忙之中听取百姓建议。

天津快速路已建成的部分目前只有速度上限,并没有设置速度下限,我本人前往外地的时候发现有些城市的快速路网设置了速度下限。设置速度下限有2点好处,1: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速度提高,自然同样时间通过的车辆增多,通行能力上升;2:缩小速度差,增加安全性,如果相邻车道的车辆一个以80KM/H的速度行驶,一个以20KM/H的速度行驶,60的速度差一旦发生刮蹭就会发生重大事故,设置速度下限则可以避免重大事故,保障快速路网的安全,健康,因此本人建议在快速路设置速度下限:具体措施为:4车道80部分,一二车道为小型车辆,60-80;三四车道为大小车混行,50-80.4车道60部分(昆仑路高架段):一二车道小型车,50-60;三四车道大小车混行,40-60.希望领导予以采纳,让天津的快速路网更加完善,更好的服务城市,谢谢。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5-07-14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交管局秩序处派员调查,确实存在部分车辆在快速路的“快车道”、“超车道”上行驶速度较慢,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甚至造成拥堵的问题。但是,目前道路限速措施是依据道路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车速制定的,只设定最高限速,没有设定最低限速,且整条道路的设计车速相同,不按车道考虑。当前实施分车道设置限速范围的措施还存在以下难点:一是分车道限速需要在快速路设置大量交通标志,同时由于快速路路段限速不同,易造成驾驶员难以辨识;二是由于对快速路车道超速(包括高速与低速)违法行为认定难度较大;三是目前快速路部分路段已经出现严重拥堵现象,早晚高峰时段的车速已经低于40公里/小时,随着车流量的不断增大,快速路车速将进一步降低,低速限行措施实施存在一定难度。因此,您的建议目前不能采纳。

为解决上述问题,交管局采取了四项措施:

一是对影响快速路通行的大型货运车辆采取了禁行措施。2013年,通过设置交通标志,禁止中、重型货运机动车每日4时至22时在快速路上通行。

二是加大智能交通建设。近年来交管局积极推动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已建设电子监控系统1500余处。下一步将着力实现对我市交管视频监控系统的有效整合,与公安技防网现有系统资源进行共享。

三是制定交通总量调控措施。为进一步缓解快速路以及我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问题,应对机动车快速增长趋势,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市研究出台了机动车限行措施,日均削减交通流量20%左右。

四是交管局将对在快速路上大货车闯禁行等各类影响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确保快速路通行畅通。

市公安局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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