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5-05-10

标题:随迁子女上学问题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想问一下,我老公93年就来天津上班,07年正月我带孩子来天津投奔老公,孩子就读于滨海实验学校一年级下学期。上半学期在老家上,现在是孩子在天津读书少半年不够九年义务教育不让中考,孩子现在回老家上因为版本不一样跟不上课,家长又不在身边,恳请领导做主,随迁子女上学政策应为老百姓做主。您为我们申冤。拜谢领导。谢谢,希望得到您的帮助。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5-06-10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教育政策,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在津接受高级中等教育:居住证持有人的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后,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落户方式办理本市常住户口,其子女按相关规定投靠落户后即可在津报考高级中等学校(含普通高中)。以上两项政策与学生是否在津读满九年无关。具体情况请与区县教育局联系。

市教委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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