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孙** 提问时间:2015-03-30

标题:关于限价房捆绑销售车位问题

尊敬的市领导:

你好!

首先感谢市政府对全市中低收入群体的照顾,在市内六区建限价房,有效解决了像我这样的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

我是三月份办理限价房购买证明,上周末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去看房,但结果却让我大失所望。销售人员在我准备签合同时拿出车位图让我选择车位(上下三层,地面一层7.6万元,二、三层5.6万元,合计就是18.8万元,一个车位最多不超过8平方米,这样每平方米就是2.5万元),而且告诉我这是必须买的。我说我没车为什么要买车位啊,而且这是限价房,有车怎么会符合购买条件吗?她的回答更让我吃惊:不管购房者是什么情况都必须购买,这是政府默许的行为。

本来限价房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的,不是为了赚钱的,但开发商的这种行为(捆绑销售车位)无疑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当时很多看房群众都表示很难理解)。

我不知道各位领导是不是知道这种情况?是不是像导购者所说那样是政府默许的行为?请领导或者主管部门彻底调查此事,不要让广大群众伤心!不要让部分开发商的不良行为损坏了政府形象!更不要让限价房成为开发商赚钱的工具!

请各位领导和主管部门一定要关注关注,不要让限价房(保障房)形同虚设!!!

中低收入群体中的一员

2015-3-30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5-06-08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社会保障性住房类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标准暂行规定》,限价商品住房项目配有相应数量的汽车停放位,并且开发企业依据规定细则标准进行有效分配。开发企业根据购房人对车位购买需求,分成购买车位和不购买车位两组分别进行登记,购房人可自愿选择组别。您看中的房型为购买车位组剩余房源,同房型不购买车位组房源已售罄。经与开发单位联系,该单位表示从今年5月份开始将陆续推出剩余房源,您可到该项目参加不购买车位组其他两室房型限价房的选购。

市国土房管局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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