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工资增长应该以什么为基数?
书记您好,我在我市某国企工作,单位属于国资委委托其他单位监管的国企。由于单位合并以及领导班子调整,从2012年至今,单位员工工资从来没有进行过调整,近期天津市普遍调整工资,新领导也同意给单位职工涨工资,但由于单位领导和财务部长都是事业单位人员兼任,不清楚工资该如何调整,目前,我单位工资条如下:
某某 岗位工资 1600 各种补贴 1000 应发工资 2600 扣五险278.30 扣公积金 260 实发工资 2066.70
问题如下:①我单位三年没有进行工资调整,今年是否应对以前年度工资进行补调?②按照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13%-22%这个标准,我单位是应该对岗位工资进行调整还是对应发工资进行调整?即是以1600为调整基数还是以2600为调整基数?③扣公积金是否应以实发工资为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