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装修保证金不能按协议规定退还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津南区双港新家园新景园的一名业主,在去年10月份交房的时候物业要求业主交付2000元装修保证金,协议中规定装修验房后30日内退还。我1月份将资料交予物业要求退装修保证金,物业以改地暖为理由要求供暖周期结束后才可以退,我们等到了现在,又联系物业,物业又改规定说得两个供暖周期才可以退还。我们联系了区物业办,物业办的人说小区物业不能以改地暖为理由不退给业主,我不知道现在应该怎么解决,就算是要求我们等,物业是不是也应该出具相应的材料规定什么时候肯定退还,不能口头和我们说,如果等到了一年以后又改规定了,我们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