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为孩子落户难
我为女儿上户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准备了全部相关必须材料。但是到天津市北辰区普东街派出所办理,去了几次,始终见不到负责民警。只是通过前台值班人员电话转述我需要办理何种何种手续。包括DNA检测、分娩记录。而这些并不在户口登记条例的要求范围之内。为了这些我连续奔波了一个月,至今未能解决。我自身是中国合法公民,所生育孩子也符合生育政策要求,证件具备,却因为孩子落户一事而倍感愤怒!条例之外的种种手续既然不是必须,是什么动机一再要求?现如今中国改革到了深水区,公安系统内部改革,简政放权也是重要一环。为什么仍会出现我所遇到的情况?请政府监督部门基层人员行政行为的合理合法性和有效性。试问一个普通老百姓的正常生活都如此之难,又如何体现警民和谐、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