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人民医院无视患者生命使患者生命于不顾,并且置之不理,逼着老百姓走投无路
敬的领导:
我母亲于2015年2月20日住进人民医院的内分泌科病房进行糖尿病治疗,在2月26治疗期间输液时发现液体内部有多个体积较大的异物,当即找到值班护士要求停止输液。随即让值班护士找来了护士长,对药液内部的异物进行观察确认。当时护士长声称这样的现象就和饭菜出现苍蝇一样平常,在我的要求下才当场进行了封存。随后我们找到医院的医政科反映情况,当时一位姓丁的同志接待了我们,听了我们反映的情况后做出了“停止输液不就没事了”的答复。
一个“停止输液就没事”的回答就算是答复了吗?
这件事情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了,从发生至今医院还没有人出来对这件事情做以任何说明,这样的态度是对患者生命的漠然吗?静脉输液是直接进入人体血液内部的药液,药液内存在肉眼可见的大异物,并且还给患者进行输液,请问这是治病救人,还是在谋害生命!!!这样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药品还能给病人进行输液,存在有这样的严重的威胁患者生命的药品,还能够进入一个三甲医院,这是在进药渠道是正常的现象吗? 现在我们国家正在召开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并且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中也称“大道至简 有权不可任性”。难道他们就这样的有权可以“任性”吗?可以公然对总理做出的报告内容无视,以及藐视?难道这是我们社会主义中国的公立医院的做为吗?我们是老百姓,老百姓的命也是命,也有权利生存,也要活着,难道非要把老百姓逼到走投无路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