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5-03-12

标题:人民医院无视患者生命使患者生命于不顾,并且置之不理,逼着老百姓走投无路

敬的领导:

我母亲于2015年2月20日住进人民医院的内分泌科病房进行糖尿病治疗,在2月26治疗期间输液时发现液体内部有多个体积较大的异物,当即找到值班护士要求停止输液。随即让值班护士找来了护士长,对药液内部的异物进行观察确认。当时护士长声称这样的现象就和饭菜出现苍蝇一样平常,在我的要求下才当场进行了封存。随后我们找到医院的医政科反映情况,当时一位姓丁的同志接待了我们,听了我们反映的情况后做出了“停止输液不就没事了”的答复。

一个“停止输液就没事”的回答就算是答复了吗?

这件事情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了,从发生至今医院还没有人出来对这件事情做以任何说明,这样的态度是对患者生命的漠然吗?静脉输液是直接进入人体血液内部的药液,药液内存在肉眼可见的大异物,并且还给患者进行输液,请问这是治病救人,还是在谋害生命!!!这样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药品还能给病人进行输液,存在有这样的严重的威胁患者生命的药品,还能够进入一个三甲医院,这是在进药渠道是正常的现象吗? 现在我们国家正在召开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并且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中也称“大道至简 有权不可任性”。难道他们就这样的有权可以“任性”吗?可以公然对总理做出的报告内容无视,以及藐视?难道这是我们社会主义中国的公立医院的做为吗?我们是老百姓,老百姓的命也是命,也有权利生存,也要活着,难道非要把老百姓逼到走投无路吗??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5-04-22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的母亲在入院后的输液治疗过程中在液体内发现了有3块异物(均为针尖样大小),护士长及责任护士立即到病房停止输液并安抚患者,当时患者无任何主诉不适。

人民医院在接到您的投诉后第一时间安排医院医政、药学、信访等部门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并对事件进行积极的处理。首先,医院药学部门主动联系我市市场监管委执法大队,对发现异物的液体和同批号的产品进行抽样,送交市药品检验所检验,检验报告是可见异物符合标准规定。

同时,医院对药品购入渠道、临床诊疗流程、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等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调查。经过自查,药品购入渠道正规、保管得当,本次输液的药品由院静脉药物配制中心人员按照药物配制操作流程在洁净间和层流工作台净化系统下进行药物配制,由配液中心人员送到病区,并与病区护士核对交接。输液前,责任护士按照护理质控要求,严格进行三查八对的工作流程且未发现液体内有异常现象,给予患者输液。在接到患者反映有异物的情况下,立即停止了输液,并对患者进行了解释。在认真调查事件,加强管理的同时,医院还安排专人接待患者的投诉,并多次从专业的角度给予讲解和劝慰,尽可能消除患者的疑虑和担忧。

我们将密切关注人民医院对此事的处理结果,同时,配合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的监管,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

市卫生计生委

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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