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曹* 提问时间:2015-02-03

标题:关于公租房

领导你好,自从天津市增添公租房项目来,给没房,又买不起房的老百姓带来了福音,我就是其中一户,我衷心感谢政府,作为一个租户来说,不想搬来搬去,这是租户的心愿,希望能把产权卖给租户们,让租户们有一个安稳的家,希望领导给予考虑,谢谢。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5-03-23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您与配偶共同承租河东区雅丽园公租房项目。根据天津市公租房管理有关规定,本市推出的公租房仅面向符合公租房承租条件的家庭配租,若所承租房屋合同期满符合续租条件的,可继续承租该房屋,目前各项目配租情况比较稳定。您咨询的购买公租房产权问题尚无相关政策规定。上述情况已告知您,您表示理解和感谢。

市国土房管局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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