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杨** 提问时间:2015-01-31

标题:设立提案《应该规定落实拆迁的时效性和责任》

老丁字沽从2005年5月18日开始闹腾拆迁,据说是要建西北半环快速路,至今建了9年多的快速路一丁点的通车迹象都没有。由于人们接受政策的差异,还有几百户没有动劲儿。看看现在的街景,真像刚经历了一场浩劫,刚打过了一场仗,让人们体验了战争的残酷。有人戏作了一副对联称:抗战八年打败日本鬼子,拆迁九载击碎丁沽民心。呆在这里的老百姓的心是酸楚的,生活方式是艰苦的。主事的领导们看过这里的惨象吗?居民的生存相何时能触疼爱民如子的老爷们的心!老百姓何时能熬到头?我们盼星星盼月亮却盼走了不少等不及看到希望而遗憾的老人离世,心都碎啦!有的记者说“天津居住状况满意度最高 15城中城市居住环境最好”,为嘛不到丁字沽来看看!

由此,我也想到假如我是代表应该给两会写上一份提案,就叫作《应该规定落实拆迁的时效性和责任》。

拆迁应该规定时效性和责任。从何时开始到何时结束,应该有个规定,是市政府负责落实还是开发商负责落实,如果不能按时完成应该处罚谁,假如是开发商的责任,那开发商如何补偿被拆迁人的损失;假如是政府的责任,政府的拆迁规划没落实是否应问责,政绩上是否应减分。像丁字沽拆迁片至今将近十年没拆迁完是谁的责任,是由天津滨海集团负责、红桥区政府负责还是由天津市政府负责?

最重要的还是为了今后别再重复像丁字沽拆迁这样的境况再继续发生下去。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5-02-06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丁字沽北大街平房片部分公建和民宅位于快速路系统西纵通道拆迁范围,由红桥区政府组织区相关部门负责拆迁工作,自2006年启动该区域拆迁工作以来,红桥区已完成部分民宅拆迁任务。由于拆迁周期过长及政策衔接等问题红桥区正在测算新的拆迁补偿标准和制定还迁安置方案,2015年上半年启动拆迁,年内力争完成。

市建委

201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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