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5-01-14

标题:货币分房房补,是补过去的,还是将来?

我1997年来到天津,就职于天津园林学校,2003年求学去了外地,此时的职称为讲师,货币分房可享受80平米。2006年毕业后我又回到天津,在一所高校任教。

我想咨询的是现在各单位都已经发放了住房补贴,现单位说文件上说补贴已发给原单位。我问了园林学校,说没有我的。

我想知道,这个补贴是为前面工作的住房补偿,还是为将来工作的补偿?到底有没有我的补贴?

烦请告知,谢谢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5-04-09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1997年7月被分配到园林学校任专业教师,2003年8月26日因自愿去外地求学(西安长安大学),园林学校为您办理了个人人事档案转出手续,您已不属于园林学校教职工。

按照住房货币补贴有关政策规定(津政发〔2001〕59号、津政发〔2006〕53号、津国土房改〔2006〕530号)以及《市直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老职工住房补贴政策培训教材》,特别是市国土房管局、市市容园林委关于此项工作的政策解读,您的住房货币补贴应由2006年5月18日您所在单位予以发放。

市市容园林委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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