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高** 提问时间:2015-01-13

标题:想申请一套公租房

书记您好:我想申请一套公租房,我的情况是:我是单户,可房子在2008年就卖了,一直租房住,至今没有能力买房而且我今年39岁了已婚,有一男孩今年7岁,工作在一家私企打工,父亲母亲已经因病去世,像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吗?谢谢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5-01-28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户籍所在地房屋于1999年置换,该处房屋为您父亲承租公产房屋,置换后,您父亲又购买了一套位于万新村的一室房屋,后因您父母先后患癌症,于2008年将万新村房屋变卖用于治病。您的配偶与儿子2人落户于母亲住房处。结合我市公租房相关规定,您户籍所在地房屋变卖已满3年,可不认定该处住房面积,基本符合公租房申请现住房认定条件。您可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明、户籍所在地房屋权属证明等相关要件到户籍所在地即南开区房管局提出公租房申请。上述情况向您进行了解释,您表示感谢。

市国土房管局

2015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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