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何** 提问时间:2015-01-09

标题:老人随子女落户天津的问题

我母亲现年64岁,数年前父母离异后,母亲随我在天津居住。我目前在天津北辰区自有住房,并在8年前将户口落户北辰。请问,我母亲这种情况,是否符合孤寡老人随子女,将户口落到天津。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5-03-23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与您联系,告知外省市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他处无子女投靠,子女户口均在津(不含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人员)且来津落户满十年以上,投靠落户不改变户口性质的可以申报。您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

市公安局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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