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苏* 提问时间:2014-12-31

标题:未到离退休年龄而病逝的老干部骨灰免费存放问题

我们前几天给天津市民政局法规办公室去函,就此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刚接到该局一位姓魏的同志电话回复:他们是文件执行单位,无权修改文件。希望书记能够找到真正有权利解决这个问题的部门。

附上给天津市民政局的信,问题不再重复:

天津市民政局:

我们的父亲1938年参加革命,1977年在任上因病去世,时年56岁,骨灰存放在北仓殡仪馆老干部骨灰存放处。近期在办理老干部骨灰免费存放申请的时候,其主管局老干部处认为按照《民政局、市委老干部局、市财政局关于已故离休干部骨灰免费存放的通知》津民发[2012]93号)文件精神,我父亲不符合条件,不能办理免费申请。原因是没有正式退休或离休。

我们认真研读了这份民政局93号文件,感到文件在界定符合条件的老干部标准上表述不够完整,造成有关单位执行时产生误解。

因为战争年代条件艰苦,以及新中国成立后在历次政治运动中遭到伤害,许多老同志身有战伤和疾病,未能活到正式退休或离休,这部分人不在少数。文件中只提到办理了离休手续的干部,显然把许多应该符合免费存放骨灰条件的人划到了范围外。

我们希望民政局等主管单位能够发出补充文件,以减少执行中的矛盾,比如把范围界定到:

1.符合离休标准的;

2.处级以上的。

恳望此事能得到妥善解决,莫要伤了这些已逝老干部和亲属的心。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5-01-16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据了解,您的父亲系我市文物管理局干部,1938年参加革命,1977年在职去世。根据市民政局、市委老干部局、市财政局《关于已故离休干部骨灰免费存放的通知》(津民发〔2012〕93号)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免费存放我市已故离休干部骨灰。”文件中“已故离休干部”是指正式办理了离休手续的干部。此情况我们已通过电话向您进行了说明。

市委老干部局

2015年1月16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区委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