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杨** 提问时间:2014-12-30

标题:新能源车

我住红桥区碧春园小区,想买电动汽车,需要物业开证明,准许施工的证明和车位证明,店里才给安装,咨询了物业,物业不给出证明,没有证明电力不给安充电桩,买来的电动汽车就用不了,国家和天津市的新能源政策就得不到落实,能不能请市里和区里给协调一下,让物业给出证明安上充电桩,或者出台相关政策,简化安装充电桩的手续,加大新能源政策的落实。

反 馈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5-02-13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目前,电力公司对低压客户充电桩业务仅需客户提交:①客户有效身份证明;②固定车位产权证明或产权单位许可证明;③物业出具同意使用充换电设施的证明材料。

上述申请资料一是为了证明客户车位合理合法,不属于违规占地,二是为了确保安装接电工作能够顺利实施。审核这三项资料既是为了保障电动汽车车主的利益,也不侵害其他小区业主的权益,不适合再行精简。

此外,电力公司在充换电设施用电申请受理、设计审查、装表接电等全过程服务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并投资建设因充换电设施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这些服务都是为了落实国家和天津市的新能源政策。

以上情况所属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并进行了解释沟通。您表示理解。

市电力公司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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